使用技术要求 | 1.本品应于棉铃虫卵孵盛期至低龄幼虫钻蛀前施药,注意喷雾均匀,视虫害发生情况,每10天左右施药一次, |
产品性能 | 本产品为有机磷类农药与拟除虫菊酯类农药的混剂,具有触杀、内吸和胃毒作用,对鳞翅目害虫、棉铃虫等有效,还有一定的杀卵作用,持效期较长。 |
注意事项 | 1.勿与碱性农药等物质混用。
2.对蚕、鱼、蜂高毒,使用时注意不要污染河流、池塘、桑园、养蜂场等。周围蜜源作物花期禁用,蚕室和桑园附近禁用。远离水产养殖区施药,禁止在河塘等水体中清洗施药器具。
3.在棉花作物上的安全间隔期14天,每个作物周期的最多使用次数为2次。
4.对本品敏感的植物有啤酒花科植物、枣树、烟草、橄榄、无花果、桃、李、杏、柑桔等,使用时应注意。
5.使用本品时应穿戴防护服和手套,避免吸入药液。施药期间不可吃东西和饮水。施药后应及时洗手和洗脸。
6.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禁止接触。
7.建议与其它作用机制不同的杀虫剂轮换使用。
8.用过的容器应妥善处理,不可做他用,也不可随意丢弃。 |
中毒急救措施 | 1.中毒症状表现为头晕、头痛、抽搐、痉挛、多汗、无力、恶心、呕吐、呼吸困难、昏迷等。
2.如发生中毒现象,立即携本标签将病人送医院救治,如判断为氧乐果中毒为主,可用阿托品或解磷定解毒,禁用吗啡、茶硷、吩噻嗪、利血平。如判断以氰戊菊酯中毒为主,对症治疗,不可催吐,必要时可洗胃。
3.现场立即急救,尽快排除病人体内外的农药,可用肥皂水清洗被污染的地方;如出现呼吸困难,可进行人工呼吸,心跳减弱或停跳时进行胸外心脏按摩。
4.从速送临近医院救治。
5.拿本包装物提供给医生协助诊断。 |
储存和运输方法 | 本品应贮存在干燥、阴凉、通风、防雨处,远离火源或热源。置于儿童触及不到之处,并加锁。勿与食品、饮料、饲料等其他商品同贮同运 |
备注 | 标注“限制使用”字样 |
质量保证期 | 2年 |