使用技术要求 | 1.本品应在棉铃虫卵孵盛期至低龄幼虫钻蛀前期施药,注意喷雾均匀。视虫害发生情况,每10天左右施药一次 |
产品性能 | 本品为复配型杀虫剂,是由辛硫磷与灭多威两种有效成分混配而成,增效比较明显。具有胃毒、触杀蒸作用,对害虫作用较快、持效期较长,能有效地防治棉花上的棉铃虫。 |
注意事项 | 1.棉花最后一次施药应在收获前28天,每季作物周期的最多使用次数为3次。
2.使用本品时应穿戴防护服和手套,避免吸入药液。施药期间不可吃东西和饮水。施药后应及时洗手和洗脸。
3.本品对蜜蜂、鱼类等水生生物、家蚕有毒,施药期间应避免对周围蜂群的影响,开花植物花期、蚕室和桑园附近禁用。远离水产养殖区施药,禁止在河塘等水体中清洗施药器具。
4.本品不可与呈碱性的农药等物质混合使用。
5.用过的容器应妥善处理,不可做他用,也不可随意丢弃。
6.建议与其他作用机制不同的杀虫剂轮换使用,以延缓抗性产生。 |
中毒急救措施 | 中毒症状表现为头痛、头昏、恶心、呕 吐、多汗、无力、胸闷、视力模糊、胃口不佳等。不慎吸入,应将病人移至空气流通处。不慎接触皮肤或溅入眼睛,应用大量清水冲洗。误服则应立即携此标签将病人送医院诊治,可按有机磷类和氨基甲酸酯类农药中毒解毒。解毒剂为阿托品。 |
储存和运输方法 | 1.本品应贮存在干燥、阴凉、通风、防雨处,远离火源或热源。2.运输搬运时应轻拿轻放。3.置于儿童触及不到之处,并加锁。4.勿与食品、饮料、饲料等其他商品同贮同运。 |
备注 | 标注“限制使用”字样 |
质量保证期 | 2年 |