使用技术要求 | 1.使用本品防治春大豆田一年生杂草时,应掌握在春大豆播后苗前施药,每亩用本制剂120-150毫升,兑 |
产品性能 | 本品为有机杂环类选择性芽前除草剂,可通过植物根芽吸收,随蒸腾作用,向上传导到植物的各部分,从而控制敏感植物叶绿素的生物合成,虽能萌芽出土,但无色素,使其在短期内死亡,而大豆具特异代谢作用,使其变为无杀草作用的代谢物而具有选择性。该产品对春大豆田的稗草、野黍等禾本科杂草及藜、本氏蓼、反枝苋、苍耳等一年生阔叶杂草有较好的防治效果。 |
注意事项 | 1.该产品每季作物最多使用1次。2.长期连续使用本品易产生抗性,建议与其它作用机制不同的除草剂,轮换使用。3.本品对虾高毒,对蜜蜂、鱼类等水生生物、家蚕有毒,养虾塘等养殖区附近慎用,施药期间应避免对周围蜂群的影响,开花植物花期、蚕室和桑园附近禁用,禁止在河塘等水体中洗涤施用本品的药械,也不可将未用完的废液、清洗液倒入河塘等水体。4.施用此药之后的次年春季,可以种植水稻、玉米、棉花、花生、向日葵等作物;至少10个月以后可以种植小麦、大麦、燕麦、黑麦、谷子、苜蓿等作物。5.本品不可与其它物质混合使用。6.使用本品时应穿防护服、戴手套和口罩,不迎风喷药,以避免吸入药液,施药期间不可吃东西、饮水和吸烟,施药后应及时洗手和洗脸。7.切勿让无关人员和动物进入刚施药区,以免中毒,孕妇及哺乳期的妇女禁止接触此药。8.用过的容器应妥善处理,不可另做它用,也不可随意丢弃。 |
中毒急救措施 | 1.中毒症状表现为抽搐、痉挛、恶心、呕吐等。2.不慎吸入,应将病人移至空气流通处。不慎接触皮肤或溅入眼睛,应用大量清水冲洗至少15分钟,并就医治疗。如误食,不要催吐,应使病人静卧勿动,请医生对症治疗。3.本品无特殊解毒剂,可对症治疗。 |
储存和运输方法 | 本品应贮存在阴凉、干燥、通风、防雨处,远离火源或热源。置于儿童触及不到之处,并加锁。 在装卸过程中,要轻拿轻放,不得摔、滚和倒置等,同时要注意安全保护。运输本品时,应加盖蓬布,防止雨淋和阳光直接照射。 勿与食物、粮食、饲料、饮料等同贮同运。 |
备注 | |
质量保证期 | 2年 |