使用技术要求 | 秧田:水稻3叶期,稗草1.5-3叶期,每季使用1次。施药前排干田水,保持土壤湿润。将药液均匀喷于无水 |
产品性能 | 本品是水稻田苗后除草剂,药效稳定,对秧苗安全性较好,除草效果较好,用于防除部分多年生杂草和一年生杂草。 |
注意事项 | 1、本品虽然低毒、但仍应按农药安全规范保管使用;
2、不同地区施药时期差异较大,应以稗草叶龄为准,稗草2-3叶期、阔叶杂草萌发期施药最佳。秧苗2.5叶期以前易产生药害,不宜施药,水稻拨节、孕穗期勿用药。
3、施药剂量要准确,均匀喷雾,不可重复喷药或漏喷。整地必须平整,施药后按要求保持水层。缺水时立即补水,否则影响药效发挥。施药后勿使田水外流,缺水可补,不可串灌。
4、建议用手动喷雾器施药,如选用机动迷雾机不可高浓度喷药,并建议采用平喷。
5、在高温、弱苗情况下喷药必须谨慎,尽量避开白天高温时段,在晴天下午4时后用药为佳。
6、水稻漏水田无法保水也可施药,但必须保持土壤湿润,方能确保效果。
7、本产品对胡萝卜、芹菜、香菜等伞形花科作物相当敏感,施药时应注意。
8、施药时必须穿戴防护服、口罩和手套等防护用具,避免吸入药液。施药期间不可吃东西、喝水和吸烟。施药后应及时洗手和洗脸,并清洗施药器械。
9、孕妇和哺乳期妇女避免接触此药。 |
中毒急救措施 | 不慎吸入应转移到空气清新流通处。药液若不慎接触皮肤,应用大量清水冲洗,若溅到眼睛中,立即用大量清水冲洗至少15分钟,万一误服,应饮大量水催吐,并及时送医院诊治。 |
储存和运输方法 | 本品应贮存在干燥、阴凉、通风、防雨处,远离火源或热源,置于儿童接触不到的地方,并加锁。不得与饲料、粮食、饮料、食品等物品同贮同运,运输时防高温、雨淋。用过的容器应妥善处理,不可做它用,也不可随意丢弃。 |
备注 | |
质量保证期 | 2年 |