使用技术要求 | 1.本品最佳施药时期是在二化螟卵孵盛期至低龄幼虫期,按登记制剂用量均匀喷雾。
2.大风天或预计1小 |
产品性能 | 本品为有机磷杀虫剂,具有触杀性和胃毒的作用。杀虫效果较好,杀卵作用明显,渗透性较强,无内吸作用,施用本品可有效防治水稻二化螟。 |
注意事项 | 1.本品在水稻作物上的安全间隔期为30天,每季最多使用2次。
2.该药对水生生物、蜜蜂、家蚕、鸟高毒,禁止在水产养殖区附近的稻田、桑园附近、开花植物花期使用。
3.本品不能与碱性物质混合使用。
4.使用本品应采取相应的安全防护措施,穿防护服,戴防护手套、口罩等,避免皮肤接触及口鼻吸入。使用中不可吸烟、饮水及吃东西,使用后及时清洗手、脸等暴露部位皮肤并更换衣物。
5. 用过的容器应妥善处理,不可作他用,也不可随意丢弃。
6.避免孕妇及哺乳期妇女接触。
7.施用前后一周内不得使用敌稗,以免产生药害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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中毒急救措施 | 中毒症状:头痛、恶心、呕吐、多汗、无力、胸闷、视力模糊、胃口不佳、呼吸困难、肌肉微颤、瞳孔缩小等。
急救措施:不慎接触皮肤或溅入眼睛,应用大量清水冲洗至少15分钟,误食者可用阿托品或用解磷定静脉注射(视中毒轻重而定)。禁用吗啡、茶碱、吩噻嗪、利血平。误服立即引吐(清醒时方可)、洗胃、导泻,并及时携标签送医院对症治疗。 |
储存和运输方法 | 1.本品应贮存于阴凉、干燥、通风处;置于儿童无法接触之处,并加锁保管。
2.勿与食品、饮料、饲料等其他商品同贮同运。
3.运输时要防止日晒、雨淋。注意防火、防中毒。 |
备注 | 标注“限制使用”字样 |
质量保证期 | 2年 |