使用技术要求 | 1、防治二化螟在螟卵孵化始盛期至低龄幼虫高峰期施药; 2、防治稻纵卷叶螟在害虫卵孵盛期至低龄幼虫高峰 |
产品性能 | 本品是一种有机磷复配杀虫剂,具有胃毒和触杀作用,并有一定的熏蒸作用,而且作用速度较快,减少用药量,主要用于防治水稻稻纵卷叶螟、二化螟。 |
注意事项 | 1、安全间隔期:21天,每季最多用药3次。2、十字花科蔬菜和高粱作物较敏感,不宜使用。3、本品不能与强酸、碱性农药混用。4、本品对人、畜有毒,使用时应穿戴好防护用品,避免直接接触,防止由口鼻吸入及溅到眼睛、皮肤,施药后应清洗手、脸及身体被污染部分。5、本品对蜜蜂、鱼类等水生生物、家蚕有毒,施药时避免对周围蜂群的影响,蜜源作物花期、蚕室及桑园附近禁用,远离水产养殖区施药,禁止在河塘等水体中清洗施药器具。 6、孕妇及哺乳期妇女避免接触该药剂。7、建议与其他作用机制不同的杀虫剂轮换使用。 |
中毒急救措施 | 中毒:全身不适,头痛、视力模糊、呕吐、腹痛、烦燥不安、抽搐、呼吸困难等。如药液溅到皮肤,请立即用肥皂和清水冲洗,如药液溅到眼内,应用足量清水冲洗不少于15分钟并请医生诊治;2、切勿吞服,如误服,携此标签尽快就医,应引吐并用碱性液体洗胃。解毒药剂用阿托品1~5mg皮下或静脉注射(按中毒轻重而定);用解磷定0.4-1.2g静脉注射(按中毒轻重而定);禁用吗啡、茶硷、吩噻嗪、利血平。 |
储存和运输方法 | 1.产品密封后存放在阴凉、干燥、通风处,不要直接置于阳光下,或过热,或低于0℃的地方。 2.远离家禽,不能与食品、饮料、粮食、饲料等其他商品混合贮存与运输。 3.远离儿童,贮存于儿童触及不到的地方并加锁。 |
备注 | |
质量保证期 | 2年 |