使用技术要求 | 1.本品应于初龄幼虫盛发期施药,注意喷雾均匀,视虫害发生情况,每7天左右施药一次,可连续用药2-3次 |
产品性能 | 本品是由辛硫磷和灭多威复配而成的杀虫剂,具有触杀和胃毒作用,用于防治棉铃虫。 |
注意事项 | 1.在棉花上使用的安全间隔期为28天,每季最多使用3次。
2.对水生动物、蜜蜂、蚕有毒,施药时严防污染鱼塘、河流及养蜂、蚕场所等,不要在水塘、鱼塘等处清洗药具,并避开作物花期用药。
3.不可与碱性物质混用,以免分解失效。
4.本品为有毒物质,开启瓶盖时,请注意药液溅出。
5.使用本品时应穿戴防护服和的手套,避免吸入药液。施药期间不可吃东西和饮水。施药后应及时洗手和洗脸。
6.用过的容器应妥善处理,不可做他用,也不可随意丢弃。
7.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禁止接触本品。 |
中毒急救措施 | 1.中毒症状症状表现为抽搐、痉挛、恶心、呕吐等。
2.不慎呼入,应将病人移至空气流通处。不慎接触皮肤或溅入眼睛,应用大量清水冲洗至少15分钟。 如误服会引起中毒,经口中毒用阿托品0.5-2mg口服或肌肉注射,重者加用肾上腺素。禁用解磷定、氯磷定、吗啡、茶硷、吩噻嗪、利血平。 |
储存和运输方法 | 本品应贮存在干燥、阴凉、通风、防雨处,远离火源或热源。置于儿童触及不到之处,并加锁。勿与食品、饮料、饲料等其他商品同贮同运。 |
备注 | 标注“限制使用”字样 |
质量保证期 | 2年 |