使用技术要求 | 1.本品不可与碱性的农药或肥料等物质混合使用。
2.正确按照规定的作物和使用剂量进行施药,以免产生 |
产品性能 | 本品由杀虫机理不同的有机磷农药与菊酯类农药以及乳化剂、溶剂等加工而成。具有触杀、胃毒和内吸作用,可广泛用于棉花上的棉铃虫、蚜虫。 |
注意事项 | 1.本品为有毒制剂,施药时要佩戴必要的防护用品,如口罩、手套等,穿好防护衣,施药后及时清洗。
2.对水生生物、蜜蜂、天敌均有毒,周围蜂源作物花期、蚕室及桑园附近禁用,远离水产养殖区、河塘等水域施药,禁止在河塘等水体中清洗施药器具。
3.施药器具和剩余药剂要妥善处理,不得污染水源。
4.不得用于防治卫生害虫,不得用于蔬菜、瓜果、茶叶、菌类、中草药材的生产,不得用于水生植物的病虫害防治。 |
中毒急救措施 | 中毒症状:头昏头痛,呕吐腹泻,抽搐、昏迷。1.中毒应立即中断毒物接触及吸收。2.误服立即携将病人送医院抢救,若判断以有机磷中毒为主,可用阿托品、解磷定,禁用吗啡、茶硷、吩噻嗪、利血平。
3.皮肤、眼睛污染者用清水彻底清洗
4.中毒急救电话:0359-4098728,120。 |
储存和运输方法 | 1. 本品为有毒制剂,应派专人专库保管。
2. 本品为易燃物品,应远离火源,阴凉通风处存放,加锁保存,禁止儿童和无关人员接触。
3. 不可与食物、饲料、饮料等同贮同运。
4.储存和运输中要有必要的安全措施和设施。
5.运输车辆要有明显的毒品标识。 |
备注 | 标注“限制使用”字样 |
质量保证期 | 2年 |