使用技术要求 | 1、最佳施药时期为螟卵孵化始盛期。
2、玉米、苹果树对该品敏感,高粱、豆类对药剂特别敏感容易产生药 |
产品性能 | 本品是一种中等毒性有机磷杀虫剂,主要用于水稻二化螟的防治。 |
注意事项 | 1、本品不得与碱性农药等物质混合使用;
2、用前请详细阅读产品标签,按说明使用;
3、喷药时须穿戴好防护用品,避免身体直接接触药粉及药液,用药后应彻底洗净被污染的衣服和身体,禁止孕妇喷洒本剂。
4、每季最多使用3次,安全间隔期为15天。
5、本品对瓜类、豇豆、高粱、十字花科蔬菜、苹果的某些品种轻微敏感;
6、残剩药液和空瓶要妥善处理。
7、本品对蜜蜂、蚕高毒,周围蜜源作物花期禁用,施药期间应密切注意对附近蜂群的影响;蚕室及桑园附近禁用。远离水产养殖区施药,禁止在河塘等水域内清洗施药器具。
8、为减缓害虫的抗药性,请注意与其他不同作用机制的杀虫剂轮换使用。
9、用过的容器应妥善处理,不可做他用,也不可随意丢弃。 |
中毒急救措施 | 急性中毒多在12小时内发病,口服立即发病。轻度:头痛、头昏、恶心、呕吐、多汗、无力、胸闷、视力模糊、胃口不佳等。全血胆碱酯酶活力一般下降至正常值的70-50%。中度:除上述症状外还出现轻度呼吸困难、肌肉震颤、瞳孔缩小、精神恍惚、行走不稳、大汗、流涎、腹痛、腹泻。重者还会出现昏迷、抽搐、呼吸困难、口吐白沫、大小便失禁、惊厥、呼吸麻痹。
如药液溅到皮肤上,要用肥皂和清水洗净;如溅到眼中时,应立即用大量清水冲洗;误服请饮入大量清水,并速携此标签就医治疗,并按有机磷农药中毒治疗。解毒剂为阿托品、解磷定,禁用吗啡、茶硷、吩噻嗪、利水平。 |
储存和运输方法 | 本品应密封贮存在干燥、阴凉、通风、防雨处,远离火源或热源,避免阳光直射。放置于儿童接触不到的地方并加锁。勿与食品、饮料、饲料等其他商品同贮同运。运输过程中严禁猛烈碰撞。 |
备注 | |
质量保证期 | 2年 |