使用技术要求 | 于作物播后苗前每亩用药量兑水40—60公斤,均匀喷施于土壤表面1次。对当茬其它作物的影响:黄瓜、水稻 |
产品性能 | 本制剂为复配好的选择性除草剂,适用于春玉米、花生、大豆作物田,可有效防除马唐、狗尾草、牛筋草、马齿苋、反枝苋、藜、酸浆、苘麻等多种一年生杂草。 |
注意事项 | 1.本制剂为土壤处理剂,必须在作物拱土前及杂草出土前施用。
2.本剂除草效果受土壤温度和湿度影响较大,应根据具体情况确定用药量和兑水量,严重干旱时应于施药后15日内进行喷灌以保证药效发挥。施药时或施药后持续低温多雨(10摄氏度以下)或持续高温(30摄氏度以上)易产生药害。
3.低洼易涝地注意排水,有明水时易对作物造成伤害。
4.施药时,应穿戴好劳动保护用品(衣服、口罩、手套、眼镜等)。
5.施药时应选择无风天气,防止对其他作物的影响,附近有敏感作物慎用。
6.本品对鱼、鸟中毒,远离水产养殖区施药,禁止在河塘等水体中清洗施药器具,鸟类保护区禁用。
7.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禁止接触本品。
8.用过的容器应妥善处理,不可做他用,也不可随意丢弃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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中毒急救措施 | 乙草胺中毒有轻微的呕吐与腹泻。如误服送医院对症治疗。避免眼睛和皮肤接触药液,不慎接触皮肤或溅入眼睛,应用大量清水冲洗至少15分钟,情况严重者送到医院治疗。 |
储存和运输方法 | 本剂有可燃性,应在空气流通处操作,存放此药时,应盖紧容器,放在阴凉干燥处,置于儿童接触不到的地方,并加锁。贮存应避开高温、明火、远离饮水、河流及粮食饲料等。 |
备注 | |
质量保证期 | 2年 |