使用技术要求 | 1.于棉铃虫卵孵化盛期至低龄幼虫钻蛀前施药,均匀喷雾。
2.大风天或预计1小时内降雨,请勿施药。 |
产品性能 | 本品具有触杀和胃毒作用,击倒力及渗透力较强,对鳞翅目幼虫有效,对虫卵也有一定的杀伤作用。害虫接触药液后,神经系统麻痹中毒,停止取食而导致死亡。 |
注意事项 | 1.棉花上每季最多使用次数3次,安全间隔期14天。
2.药液应随配随用,不能与碱性药剂等物质混用,傍晚施药最佳。
3.本品对蜜蜂、鱼类等水生生物、家蚕有毒,周围蜜源作物花期、蚕室和桑园附近禁用。赤眼蜂等天敌放飞区禁用。远离水产养殖区施药,禁止在河塘等水体中清洗施药器具。
4.喷药时穿戴好防护衣物,施药后应及时洗手和洗脸。
5.注意防止药液飘移到高粱、菜瓜、菜豆和甜菜等对辛硫酸敏感的作物上,以免造成药害。
6.建议与其它作用机制不同的杀虫剂轮换使用。
7.用过的容器应妥善处理,不可做他用,也不可随意丢弃。
8.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禁止接触本品。 |
中毒急救措施 | 中毒症状:全身不适,头痛头昏、呕吐、颤抖、抽搐、呼吸困难、腹痛腹泻等。
如果药剂接触皮肤或衣服,应立即用大量清水和服皂冲洗。如溅入眼中,用大量清水冲洗至少15分钟。如有误服立即携本标签将病人送医院救治,可洗胃,不能催吐),若判断以辛硫酸中毒为主,可用阿托品或解磷定解毒并对症治疗,禁用吗啡、茶硷、吩噻嗪等。 |
储存和运输方法 | 本品应贮存在干燥、阴凉、通风、防雨处,远离火源或热源。置于儿童触及不到之处,并加锁。勿与食品、饮料、饲料等其他商品同贮同运。 |
备注 | |
质量保证期 | 2年 |