使用技术要求 | 每亩规定用药量兑水40-60公斤,在作物播种后、杂草萌发前进行土壤均匀喷雾,不能重喷、漏喷。 |
产品性能 | 本品为选择性内吸传导型苗前、苗后除草剂。根吸收为主,茎叶吸收很少,有效成份迅速传导到植物分生组织及叶部,干扰光合作用,使杂草致死。对部分深根性杂草有抑制作用,残效期较长,正常使用对玉米安全。本品用于防治玉米田一年生杂草。 |
注意事项 | 1.每季最多使用1次。2.本品对豆类、蔬菜、桃树、小麦、、棉花、水稻等作物敏感,易产生药害,施药时应避免漂移到邻近此类作物上。3.本品在土壤中降解速度受土壤温、湿度影响较大,高温高湿条件下降解快。在低温冷凉地区后茬问题严重,下茬种植敏感作物,如油菜、豆类、花生、小麦、水稻等要慎重。与其它作物间作或套种的玉米田禁用。4.干旱及低温条件下药效不易发挥,低洼易涝等不利于作物生长的环境易对作物造成伤害,慎用。5.本品使用时请先摇匀。施药时穿防护服、戴手套、眼镜等防护用品;施药时不能吃东西、饮水、吸烟等;施药后洗干净手脸等;施药后器械彻底清洗。废水妥善处理,不得污染河流、池塘及水源。用过的容器应妥善处理,不可做他用,也不可随意丢弃,要集中处理。6.孕妇和哺乳期妇女避免接触此药。 |
中毒急救措施 | 本品对眼睛、皮肤和呼吸道有刺激作用,一般不会产生全身中毒。若不慎接触皮肤,应用大量清水冲洗,若溅到眼睛中,立即用大量清水冲洗至少15分钟;误服时用吐根糖浆诱吐,呕吐停止后服用活性炭及山梨醇导泻。无解毒剂,对症治疗。 |
储存和运输方法 | 本品应贮存在干燥、阴凉、通风、防雨处,远离火源或热源。置于儿童触及不到之处,并加锁。勿与食品、饮料、饲料等其他商品同贮同运。搬运时要轻装轻卸,防止包装及容器损坏。运输过程中确保包装完好。 |
备注 | |
质量保证期 | 2年 |