使用技术要求 | 在低龄幼虫期,用本品按推荐剂量兑水均匀喷雾。 |
产品性能 | 本品是一种昆虫生长调节剂,作用机理是抑制昆虫表皮几丁质合成,使幼虫不能正常蜕皮与变态而导致死亡。以胃毒为主,兼有触杀作用。按推荐剂量使用,防治甘蓝小菜蛾等有较好的效果。 |
注意事项 | 1. 本品在甘蓝上的安全间隔期为7天,每个作物周期最多使用4次
2.本品是阻碍幼虫蜕皮致使其死亡的药剂,从施药至害虫死亡需3-5天,使用时需在低龄幼虫期进行。
3. 本品无内吸传导作用,施药必须均匀周到。
4. 本品对低龄鱼虾、螃蟹等甲壳类有影响,应远离水产养殖区施药,禁止在河塘等水域内清洗施药器具。对家蚕有长期毒性,严禁在蚕室和桑园附近用药。
5. 施药时应穿防护用品,避免吸入药液。施药期间不可吃东西和饮水。施药后应及时洗手和洗脸。
6. 孕妇及哺乳期妇女应避免接触。
7. 不得与呈碱性的农药等物质混用,以免降低药效。
8.用过的空袋等容器应妥善处理,不可做他用,也不可随意丢弃。 |
中毒急救措施 | 本品对皮肤和眼有刺激作用。
1、皮肤接触:立即脱掉被污染的衣物,用肥皂和大量清水彻底清洗受污染的皮肤。
2、眼睛溅药:立即将眼睑翻开,用清水冲洗15分钟,再请医生诊治。
3、不慎吸入:立即将吸入者转移到空气新鲜处,请医生诊治。
4、误服:喝1-2杯水,立即洗胃,不要引吐,及时携此标签将病人送医院诊治。本品无专用解毒剂,可对症治疗。 |
储存和运输方法 | 1、本品应贮存在干燥、阴凉、通风、防雨处,远离火源或热源。
2、置于儿童触及不到之处,并加锁。
3、不能与食品、饮料、饲料、粮食等其他商品同贮同运。 |
备注 | |
质量保证期 | 2年 |