使用技术要求 | 1、本品应于美洲斑潜蝇发生初期使用。
2、杀虫单对棉花、烟草和某些豆类易产生药害 ,马铃薯也较敏感 |
产品性能 | 本品是由阿维菌素和杀虫单混配而成,对斑潜蝇的成虫、幼虫和蛹都有较好的防较。 |
注意事项 | 1.本品在菜豆上的安全间隔期为7天,每季最多使用2次。
2.本品对蜜蜂、鱼类等水生生物、家蚕有毒,施药期间应避免对周围蜂群的影响,蜜源作物花期、蚕室和桑圆附近禁用。养鱼稻田禁用,施药后的田水不得直接排入河塘等水域。远离水产养殖区施药,禁止在河塘等水体中清洗施药器具。
3. 本品不能与呈强酸及碱性的农药等物质混用。
4. 使用本品时应穿戴防护服和手套,避免吸入药液。施药期间不可吃东西和饮水。施药后应及时洗手和洗脸。
5.孕妇及哺乳期妇女避免接触。
6、建议与其他作用机制不同的杀虫剂轮换使用,以延缓抗性产生。
7、赤眼蜂等天敌释放区禁用。
8、用过的容器应妥善处理,不可做他用,也不可随意丢弃。 |
中毒急救措施 | 本品早期中毒症状主要表现为瞳孔放大,行动失调,肌肉颤抖、恶心、呼吸困难等。不慎吸入,应将病人移至空气流通处。不慎接触皮肤或溅入眼睛,应用大量清水冲洗至少15分钟。误服则应立即携此标签将病人送医院诊治。医生应首先判断中毒的主要原因,如判断为阿维菌素中毒为主,立即引吐并给患者服用吐根糖浆或麻黄素,但勿给昏迷患者催吐或灌任何东西,抢救时避免给患者使用增强γ-氨基丁酸活性的药物(如巴比妥、丙戊酸等)。如果是杀虫单中毒为主,用碱性液体彻底洗胃或冲洗皮肤,草蕈碱样症状明显者可用阿托品类药物对抗,但注意防止过量,忌用胆碱酯酶复能剂。 |
储存和运输方法 | 本品应贮存在干燥、阴凉、通风、防雨处,远离火源或热源。置于儿童触及不到之处,并加锁。勿与食品、饮料、粮食、饲料等其他商品同贮同运。 |
备注 | |
质量保证期 | 2年 |