使用技术要求 | 按每亩兑水45—60公斤,于作物播后苗前(或覆膜前)喷雾。 |
产品性能 | 本品是选择性芽前除草剂,正常使用技术条件下对棉花、西瓜田中一年生杂草有较好防效。如马唐、狗尾草、牛筋草、旱稗、反枝苋、藜、马齿苋等一年生杂草。 |
注意事项 | 1、本品易挥发和光解,喷药后应及时混土3-4厘米,过深、过浅影响药效或对幼苗造成伤害。
2、喷药后混土越早越好,一般不能超过8小时。
3、本品在小拱棚、大棚西瓜田禁用。
4、药效受土壤质地和有机质含量影响较大,砂质土、有机质含量低的地块,用推荐剂量下限,有机质含量超过2%的地块,用推荐剂量上限;地膜覆盖田应按实际施药面积计算用药量。
5、每季作物最多使用1次。
6、使用本品时应穿戴防护服、口罩、手套等防护用具,避免吸入药液。施药期间不可吃东西、喝水、吸烟等。施药后应及时洗手、洗脸等。
7、禁止河塘等水域内清洗施药器具或将清洗施药器具的废水倒入河流、池塘等水源。用过的容器应妥善处理,不可做它用,也不可随意丢弃。
8、孕妇及哺乳期妇女避免接触此药。 |
中毒急救措施 | 如不慎接触皮肤,用大量清水冲洗干净;若溅入眼睛,用大量清水冲洗至少15分钟,若仍有不适,就医;如误服,立即送医院,对症治疗。无特效解毒剂。 |
储存和运输方法 | 本品应贮存在干燥、阴凉、通风、防雨处,远离火源或热源。置于儿童触及不到之处,并加锁。勿与食品、饮料、粮食、饲料等物品同贮同运。 |
备注 | |
质量保证期 | 2年 |