使用技术要求 | 本品防治十字花科蔬菜菜青虫,应在害虫低龄幼虫盛发期用药,均匀喷雾。大风天或预计一小时内降雨,请勿施药 |
产品性能 | 本品是除虫菊酯与有机磷科学配制而成的杀虫剂,具有胃毒、触杀作用,增效较明显等特点,对蔬菜上菜青虫有较好的防治效果。 |
注意事项 | 1、本品十字花科蔬菜甘蓝上每季作物最多使用2次,最后一次施药距收获的天数(安全间隔期)为7天。
2、本品对蜜蜂、鱼类等水生生物、家蚕有毒,施药期间应避免对蜂场、蚕室或桑园污染。远离水产养殖区施药,禁止在河塘等水体中清洗施药器具。残剩药剂和废旧包装物要焚烧或土埋。
3、勿与碱性物质混用。建议与其他作用机制不同的杀虫剂轮换使用。
4、避免在高温干燥下使用,否则药效下降。
5、高梁、月季花、玉米、豆类、瓜类幼苗及柳树对本品敏感,应避开使用。
6、使用本品时应穿戴防护服和手套,避免吸入药液。施药期间不可吃东西和饮水。施药后应及时洗手和洗脸。
7、用过的容器不可随意丢弃。 |
中毒急救措施 | 中毒症状表现为抽搐、痉挛、恶心、呕吐等。
不慎吸入,应将病人移至空气流通处。不慎接触皮肤或溅入眼睛,应用大量清水冲洗至少15分钟。误服者迅速催吐,并携此标签将病人送医院诊治,医生应首先判断中毒的主要原因,若判断为敌敌畏中毒为主,治疗重点用阿托品,洗胃操作要细心、轻柔,防止损伤消化道粘膜。 |
储存和运输方法 | 本品应贮存在干燥、阴凉、通风、防雨处,远离火源或热源。置于儿童触及不到之处,并加锁。勿与食品饮料、饲料等同贮同运。 |
备注 | |
质量保证期 | 2年 |