使用技术要求 | 本品只可用于加工制剂,不能直接用于农作物病害的防治,或直接使用于其它场所。 |
产品性能 | 本品是硝基亚甲基类内吸杀虫剂,是烟酸乙酰胆碱酯酶受体的作用体,干扰害虫运动神经系统使化学信号传递失灵,无交互抗性问题,本品只可用于制剂加工,不能直接用于农作物病害的防治。 |
注意事项 | 1、操作时应注意安全防护,配戴防护面罩,戴防毒口罩,穿操作服、防护胶靴、胶手套等防护用品,工作中不准吸烟、饮水进食,工作时不要用手直接擦拭面部。
2、剩余药剂要妥善保管,不要污染水源及其它区域,用过的容器应妥善处理,不可做他用,也不可随意丢弃,应统一收回保管,统一销毁。
3、本品为白色,用纸板桶包装,开启时注意安全防护,用专用工具小心开启,不要用力过猛,以免药物撒出。
4、万一泄漏或遗洒先断漏源,用砂土和其它不燃性物质隔绝,送废物处理车间集中处理。万一失火,应在上风向灭火,灭火剂:雾状水、泡沫、干粉、二氧化碳、砂土。 5、切勿污染水源。 |
中毒急救措施 | 中毒症状:经口毒性低,无中毒报道,该原药对眼有轻微刺激作用,对皮肤无刺激作用。
急救措施:如药液与皮肤和眼睛直接接触,应立即用大量清水冲洗至少15分钟,重者就医;吸入:将病人移到清新空气处,如果刺激不断发生,携此标签请医生诊治。误服:请医生诊治,无特效解毒剂,对症治疗。 |
储存和运输方法 | *本品应贮存在干燥、阴凉、通风、防雨处,远离火源或水源与居民区、热源。置于儿童及无关人员触及不到之处,并加锁。避免孕妇及哺乳期妇女接触,垛码高度不超过两米,且有防渗潮垫,不应与食品、饮料、粮食、种子、饲料等其他商品及其它易燃、易爆品同贮同运。 |
备注 | |
质量保证期 | 2年 |