使用技术要求 | [1]施药要均匀周到。喷雾时应沿顺风方向进行。
[2]大风天或预计1小时内降雨,请勿施药。 |
产品性能 | 该产品属复配制剂,具有较好的触杀和熏蒸作用,速效性较好,持效期较长。药液在作物体内传导性较好,能使隐蔽处的害虫取食死亡。对苹果树桃小食心虫有较好防效。 |
注意事项 | 1、本品在苹果树上安全间隔期为14天,每个作物周期的最多使用次数为2次。
2、本品不可与呈碱性的农药等物质混合使用。
3、建议与其他作用机制不同的杀虫剂轮换使用,以延缓抗性产生。
4、本品对蜜蜂、鱼类等水生生物、家蚕有毒,施药期间应避免对周围蜂群的影响、蜜源作物花期、蚕室和桑园附近禁用。远离水产养殖区施药,禁止在河塘等水体中清洗施药器具。
5、使用本品时应穿戴防护服和手套,避免吸入药液。施药期间不可吃东西和饮水。施药后应及时洗手和洗脸。
6、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禁止接触。
7、用过的容器应妥善处理,不可做他用,也不可随意丢弃。 |
中毒急救措施 | 不慎吸入,应将病人移至空气流通处。不慎接触皮肤或溅入眼睛,应用大量清水冲洗至少15分钟。误服则应立即携此标签将病人送医院治疗。医生应首先判断病因,若是以马拉硫磷中毒为主,应用阿托品1~5mg皮下或静脉注射(按中毒轻重而定)或用用解磷定0.4-1.2g静脉注射(按中毒轻重而定,禁用吗啡、茶硷、吩噻嗪、利血平;若是以氰戊菊酯中毒为主,无特殊解毒剂,可对症治疗,大量吞服时可洗胃,不能催吐。 |
储存和运输方法 | 本品应贮存在干燥、阴凉、通风、防雨处,远离火源或热源。置于儿童触及不到之处,并加锁。勿与食品、饮料、粮食、饲料等其他商品同贮同运。 |
备注 | 标注“限制使用”字样 |
质量保证期 | 2年 |