| 使用技术要求 | 1.本品中辛硫磷遇光分解,田间使用宜在傍晚或阴天进行,以免分解失效,每亩兑水30-50公斤,搅拌均匀 |
| 产品性能 | 本品是由菊酯类农药和有机磷类农药加工而成的杀虫剂,对害虫具有强烈触杀和胃毒作用,击倒力强,不易产生抗药性,能有效防治棉花棉铃虫。 |
| 注意事项 | 1、高粱、黄瓜、菜豆和甜菜等都对辛硫磷敏感,不慎使用会引起药害,应按登记作物规定的使用量施用。茶树上禁用本品。2、药液要随配随用,不能与碱性药剂等物质混用。3、该药剂在应用浓度范围内,对蚜虫的天敌七星瓢虫的卵、幼虫和成虫均有强烈的杀伤作用,用药时应注意。4、本品对蜜蜂、鱼类等水生生物、家蚕有毒,施药期间应避免对周围蜂群的影响、蜜源作物花期、蚕室和桑园附近禁用。远离水产养殖区施药,禁止在河塘等水体中清洗施药器具。本品对家蚕、鱼、虾高毒,桑园和养殖区域禁用。5、使用时注意防护,穿戴一般防护服、防护手套、防护眼镜。施药后要及时洗手和洗脸。6、建议与其他作用机制不同的杀虫剂轮换使用,以延缓抗性产生。7、用过的容器应妥善处理,不可做他用,也不可随意丢弃。8、孕妇或哺乳期妇女禁止接触。9、本品禁止在茶树上使用。 |
| 中毒急救措施 | 属神经毒剂,接触部位皮肤感到刺痛,但无红斑,尤其在口、鼻周围。接触量大时也会引起头痛,头昏,恶心呕吐,双手颤抖,重者抽搐或惊厥、昏迷、休克。有机磷类农药中毒症状:全身不适,头痛头昏、无力、视力模糊、呕吐、出汗、腹泻腹痛、呼吸困难等,严重时癫痫样抽搐。急性中毒多在12小时内发病,误服者立即发病。急救措施:如药液沾染皮肤或溅到眼睛,应用大量清水冲洗后,再请医生治疗;如发生中毒或误服,应立即携此标签将病人送医院诊治,应先判断哪种农药中毒,如为有机磷中毒可用阿托品或解磷定静脉注射,禁用吗啡、茶硷、吩噻嗪、利血平;如为菊酯类中毒对症治疗,必要时可洗胃,不能催吐,急救时注意防止迟发型神经毒性。 |
| 储存和运输方法 | 1、贮存于阴凉、干燥和儿童触及不到的地方并加锁,远离火源和热源。
2、运输时不要泄露,装卸时要轻拿轻放,不要倒置。
3、不得与食物、饮料、种子、粮食及饲料等其他商品同贮同运。 |
| 备注 | 标注“限制使用”字样 |
| 质量保证期 | 2年 |