使用技术要求 | 防治穗颈瘟,第一次喷药最迟不宜超过破口后3天,于发病前或发病初期用药,视病情及作物生育期隔7-10天 |
产品性能 | 本品具有较强的内吸性及保护性,能迅速被水稻根、茎、叶吸收,并输送到稻株各部。抗冲刷力强,喷药一小时遇雨不需补喷药。主要是抑制孢子萌发和附着孢形成,从而有效地阻止病菌侵入和减少稻瘟病菌孢子的产生。 |
注意事项 | 1.配药和施药时,应穿防护服,戴口罩或防毒面具以及胶皮手套,以避免污染皮肤和眼睛,施药完毕后应及时换洗衣物,洗净手、脸和被污染的皮肤。
2.施药前、后要彻底清洗喷药器械,洗涤后的废水不应污染河流等水源,未用完的药液应密封后妥善放置。
3.开启封口应小心药液喷出,废弃包装物应冲洗压扁,后深埋或由生产企业回收处理。
4.不宜与硫酸铜等金属盐药剂混用。
5.防治穗颈瘟,第一次喷药最迟不宜超过破口后3天。
6.每季最多使用3次,安全间隔期20天。
7.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禁止接触本品。 |
中毒急救措施 | 中毒症状:对皮肤、粘膜刺激性较强,接触农药的部分可引起接触性皮炎。
本品急救措施: 本品如误入眼睛,立即用清水至少冲洗15分钟;如接触皮肤,立即用清水冲洗并换洗衣物;误食者立即催吐、洗胃、导泻、立即送医院对症治疗。忌油类食物,禁酒。 |
储存和运输方法 | 应放在阴凉、干燥、通风处,勿与食品、饲料以及医药混放,远离儿童及家畜,并加锁保存,以免误服。运输农药时,应先检查包装是否密封完整;搬运时要轻拿轻放。 |
备注 | |
质量保证期 | 2年 |