使用技术要求 | 本品应在大豆1-2.5片复叶期,一年生禾本科杂草3-5叶期,大部分禾本科杂草出齐苗后施药,每亩兑水2 |
产品性能 | 本品属芳氧苯氧丙酸类苗后选择性除草剂。茎叶处理后能很快被杂草吸收,由叶面及根部传导至整个植株,抑制植物分生组织而杀死杂草。本品药效稳定,受低温、雨水等不利环境条件影响少,药后1小时降雨对药效影响很小;对阔叶杂草和莎草无效,对阔叶作物安全。 |
注意事项 | 1、本品每季作物最多施药一次。2、避免药雾飘扬到玉米、小麦和水稻等禾本科作物上,以防产生药害。3、在有单子叶和双子叶杂草混生地块,应与相应的除草剂搭配施用。4、在高剂量下对大豆叶有退绿或灼烧斑点,施药2周后恢复,对产量不产生影响。5、施药时要在晴天进行,下雨前一小时内不要施药,干旱时、草龄大时用高限量。干旱时,杂草死亡速度变慢,不必重复施药。6、施药时要穿长衣长裤、戴口罩、防护冒等;此时不能吸烟、饮水等;施药后洗干净手脸等。孕妇及哺乳期妇女不得接触。7、施用过程中产生的残剩药剂和废旧包装物不能随意丢弃,应作统一处理。清洗施药器具的水不能污染鱼塘、河流等水体。 |
中毒急救措施 | 本药剂对眼睛、皮肤有刺激性。如溅入眼内,应立即用大量清水冲洗至少15分钟,再请医生诊治。皮肤接触时,用清水及肥皂洗干净。如有误食,应立即饮用大量牛奶、蛋清、动物胶等,并随带此标签速去医院诊治,无特效解毒剂。 |
储存和运输方法 | 1、本品易燃。贮存在阴凉、干燥通风处,远离火源、热源。2、勿与种子、化肥、食品、饲料混放,及儿童接触不到的地方,并加锁。3、运输时应避免阳光直射和雨水淋洒。4、运输中包装件堆码高度不应高于3.0米,装卸时轻拿轻放,不要摔和倒置。 |
备注 | |
质量保证期 | 2年 |