使用技术要求 | 1. 在病发初期,每亩兑水30公斤均匀喷雾。
2. 大风天或预计1小时内降雨,请勿施药。 |
产品性能 | 适用于防治水稻稻瘟病及纹枯病。主要用于防治作物真菌病含感染的病菌。 |
注意事项 | 1.本品储存期较长,药液表面出现分层,须摇匀后仍可使用,不影响药效。
2.施药时应保持稻田水深3-6厘米。
3.如需混配,须在植保部门指导下使用。
4.不能与碱性农药混用。禁止在河塘等水体中清洗施药器具。
5.使用本品时应穿戴防护服和手套,避免吸入药液。施药期间不可吃东西和饮水。施药后应及时、洗手和洗脸。
6.安全间隔期为30天,最多施药次数为2次。
7.本品对黄瓜、大豆、马铃薯、桃、李敏感,应避免药液漂移到上述作物上。 |
中毒急救措施 | 对眼睛有轻微刺激作用,表现为眼结膜轻度充血。一般无全身中毒症状。不慎溅入眼睛或接触皮肤,应立即用大量清水冲洗,至少15分钟。如吸入需转移至空气流通处。误服则应立即携标签将病人送医院诊治并催吐。 |
储存和运输方法 | 本品应贮存在干燥、阴凉、通风、防雨处,远离火源或热源。置于儿童
触及不到之处,并加锁。勿与食品、饮料、饲料等其他商品同贮同运。
用过的容器应妥善处理,不可做他用,也不可随意丢弃。 |
备注 | |
质量保证期 | 2年 |