使用技术要求 | 本品应在种子播种前至少提前一个星期进行包衣。包衣过的种子不得进行重复包衣。 |
产品性能 | 本品是由农药原药、成膜剂等助剂加工而成的悬浮种衣剂,用于防治小麦根腐病、黑穗病和棉花立枯病。 |
注意事项 | 1.本品在每个作物周期的最多使用次数为1次。
2.本品为专用剂型,只能用作小麦、棉花种子包衣,严禁喷雾。
3.本品为固定剂型,不可加水及掺和其它农药、化肥,用时应充分摇匀。
4.本品为有毒剂型,包衣和播种时,必须严格遵守农药有关规程,穿戴防护衣、口罩、手套等。禁止与儿童、牲畜接触。
5.处理后的种子无论水洗与否,都不能食用或饲用,剩余种子来年可再用。
6.用过的容器应妥善处理,不可做他用,也不可随意丢弃。
7.禁止在河塘等水体中清洗施药器具。 |
中毒急救措施 | 对皮肤和眼睛有刺激,经口中毒出现头昏、恶心、呕吐、腹痛、腹泻,重者头痛、头晕,心律、呼吸加快,血压下降,抽搐、循环衰歇,呼吸麻痹而死。眼睛、皮肤接触,立即用大量清水冲洗。误食者应迅速催吐、洗胃、导泻。忌油类食物,禁酒。并及时携本标签将病人送医院治疗。 |
储存和运输方法 | 储存于阴凉、通风的库房,防治阳光直射。保持容器密封,应于氧化剂、碱类、种子、食物分开存放,置于儿童触及不到之处,并配备相应品种和数量的消防器材,泄漏应急处理设备和合适的收容材料。
应和人畜食用品分开,在运输过程中预防碰撞损裂,在水源处应特别注意。不得与种子、食品、饲料、饮料等其他商品同贮同运。 |
备注 | |
质量保证期 | 2年 |