使用技术要求 | 1、在荔枝蒂蛀虫产卵初期施药或在果实生长期间施药,最多施药3次。
2.在蔬菜蚜虫种群数量上升时施药 |
产品性能 | 本品是硫逐磷酸酯类杀虫剂,具有触杀、胃毒和熏蒸作用;在叶片上的残留期不长,但在土壤中的残留期则较长,因此对地下害虫的防治效果较好。能有效防除荔枝、青菜、萝卜、水稻等作物上的害虫。 |
注意事项 | 1、青菜安全间隔期21天,每季最多使用3次;萝卜安全间隔期为14天,每季最多使用3次;荔枝安全间隔期21天,每季最多使用3次。
2、在稀释药液及施用时,应遵循安全使用操作规则,穿戴必要的防护用具如防护服、眼罩、口罩和胶皮手套,避免与药液接触,防止由口鼻吸入。
3、本品不能与碱性农药混用,如波尔多液等。
4、为保护蜜蜂安全,严禁在蜜蜂活动区域使用;在水田使用,避免污染水源,在鱼塘和虾塘附近慎用;避免在桑园和蚕室附近使用;严禁鸡、鸭等禽类进入用药区。 |
中毒急救措施 | 眼睛溅药:立即用清水冲洗10-15分钟,如有不适,再送医治疗;皮肤溅药:用肥皂水进行彻底冲洗。若误服中毒,立即送医院治疗,可注射阿托品解毒。 |
储存和运输方法 | 本品贮存时应置于干燥阴凉通风处,不能与食品、饮料、粮食、饲料等物同贮同运,并置于儿童接触不到的地方并加锁。 |
备注 | 标注“限制使用”字样 |
质量保证期 | 2年 |