使用技术要求 | 对棉花棉铃虫、十字花科蔬菜小菜蛾发生初期按规定用量兑水均匀喷雾,每季最多使用3次。 |
产品性能 | 本品时有机磷复配杀虫剂,具有触杀和胃毒作用,对棉花棉铃虫、十字花科蔬菜小菜蛾具有较好防治效果。 |
注意事项 | 1.对鱼高毒,远离水产养殖区施药,禁止在河塘等水体中清洗施药器具。
2.对蜜蜂高毒,不要再蜜蜂经常采蜜的花期作物上使用此药。
3.对鸟类家蚕有毒,避免在鸟雀聚集地使用此药。蚕室和桑园附近禁用。
4.在配置药液时应充分搅拌,喷雾均匀周到。
5.使用本品时应穿戴防护服和手套,避免吸入药液。施药期间不可吃东西和饮水。施药后应及时洗手和洗脸。
6..用过的容器应妥善处理,不可做他用,也不可随意丢弃。
7.在甘蓝上安全间隔期14天,最多使用2次;在棉花上安全期间隔7天,每季最多用3次。 |
中毒急救措施 | 轻度中毒:头痛、头晕、无力、视力模糊、呕吐、多汗、恶心、胸闷等症状。中毒中毒:轻度呼吸苦难,肌肉 震颤,瞳孔缩小,精神恍惚,行走不稳,大汗,流涎,腹痛,腹泻。重者还会出现昏迷、抽搐、呼吸困难、口吐白沫、大小便失禁等。
用阿托品1~5mg皮下或静脉注射;或用解磷定0.4~1.2g 静脉注射;如误服应立即引吐、洗胃、导泻(清醒时才能引吐)。禁用吗啡、茶硷、吩噻嗪、利血平。 |
储存和运输方法 | 本品应贮存在干燥、阴凉、通风、防雨处,远离火源或热源。存放在儿童接触不到的地方,并加锁。勿与食品、饮料、饲料等其他商品同贮同运。 |
备注 | |
质量保证期 | 2年 |