使用技术要求 | 1.本品应于棉铃虫卵孵盛期至低龄幼虫钻蛀期间均匀喷雾,视虫害发生情况每10天左右施药一次。
2.本 |
产品性能 | 本品具有较强的触杀、胃毒和熏蒸作用。对黄瓜美洲斑潜蝇、十字花科蔬菜甜菜夜蛾、柑橘树潜叶蛾、棉花棉铃虫有较好的防治效果。 |
注意事项 | 1、本品禁止在蔬菜上使用。
2、本品由菊酯类农药与有机磷类农药混配而成,建议与其他作用机制不同的杀虫剂轮换使用。
3、本品对蜜蜂、鱼类等水生生物、家蚕有毒,施药期间应避免对周围蜂群的影响,开花植物花期、蚕室和桑园附近禁用。远离水产养殖区施药,禁止在河塘等水体中清洗施药器具。
4、本品不可与呈碱性的农药等物质混合使用。
5、严禁鸡、鸭等禽类进入用药区域。
6、使用本品时应穿戴防护服和手套,避免吸入药液。施药期间不可吃东西和饮水。施药后应及时洗手和洗脸。
7、孕妇及哺乳期妇女避免接触。
8、用过的包装物应妥善处理,不可做他用,也不可随意丢弃。 |
中毒急救措施 | 中毒表现为:头痛、头昏、无力、视力模糊、呕吐、出汗、腹痛、烦燥不安、抽搐、呼吸困难等,有时有肌肉震颤。不慎吸入,应将病人移至空气流通处。不慎接触皮肤或溅入眼睛,应用大量清水冲洗至少15分钟。误服则应立即携此标签将病人送医院诊治。医生应首先判断中毒的主要原因,若判断为毒死蜱中毒为主可以使用阿托品和解磷定,.禁用吗啡、茶硷、吩噻嗪、利血平。治疗时医生应注意防止发生迟发性神经毒性。洗胃时,应注意保护气管和食管。 |
储存和运输方法 | 本品应贮存在干燥、阴凉、通风、防雨处,远离火源或热源。置于儿童触及不到之处,并加锁。勿与食品、饮料、饲料、粮食等其他商品同贮同运。 |
备注 | 标注“限制使用”字样 |
质量保证期 | 2年 |