使用技术要求 | 1.本品应于棉蚜发生初期施药,注意喷雾均匀,视虫害发生情况,每10天左右施药一次,可连续用药2-3次 |
产品性能 | 本品为有机磷农药与拟除虫菊酯类农药的混剂,对害虫具有触杀与胃毒作用,作用于害虫的神经系统。能有效地防除棉花上的棉蚜,宜在棉蚜发初期施药。 |
注意事项 | 1.产品在棉花作物上使用的安全间隔期为14天,每个作物周期的最多使用次数为3次。
2.本品由菊酯类农药与有机磷类农药混配而成,建议与其它作用机制不同的杀虫剂轮换使用。
3.本品对蜜蜂、鱼类等水生生物、家蚕有毒,施药期间应避免对周围蜂群的影响,蜜源作物花期、蚕室和桑园附近禁用。远离水产养殖区施药,禁止在河塘等水体中清洗施药器具。
4.本品不可与呈碱性的农药等物质混合使用。
5.使用本品时应穿戴防护服和手套,避免吸入药液。施药期间不可吃东西和饮水。施药后应及时洗手和洗脸。
6.用过的容器应妥善处理,不可做他用,也不可随意丢弃。 |
中毒急救措施 | 中毒症状:头昏、头痛、恶心呕吐、严重时抽搐、昏迷。
不慎吸入,应将病人移至空气流通处。不慎接触皮肤或溅入眼睛,应用大量清水冲洗至少15分钟。误服则应立即携此标签将病人送医院诊治。医生首先判断中毒的主要原因,若判断为敌敌畏中毒为主,可以使用阿托品和解磷定。禁用吗啡、茶硷、吩噻嗪、利血平。洗胃时,应注意保护气管和食管。 |
储存和运输方法 | 本品应贮存在干燥、阴凉、通风、防雨处,远离火源或热源。置于儿童触及不到之处,并加锁。勿与食品、饮料、饲料等其他商品同贮同运。 |
备注 | |
质量保证期 | 2年 |