使用技术要求 | 1、在稻飞虱若虫孵化初期施药一次,每亩用药2.0-2.5公斤,拌土30公斤撒施。
2、每季作物最多 |
产品性能 | 本品是一种具有触杀、胃毒和熏蒸作用的复配杀虫剂,主要用于防治水稻飞虱。 |
注意事项 | 1. 稻田施药时,勿与敌稗、灭草灵等除草剂同时混用。
2. 勿与碱性农药及肥料混用。
3. 使用时工作人员要做好安全防护工作,穿戴好防护服,戴好防护口罩、手套等,施药期间不可吃东西和饮水,施药后要立即洗手和洗脸,皮肤着药部分随时洗净。
4.禁止在河塘等水体中清洗施药器具,鸟类保护区禁用。
5.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禁止接触本品。
6.不得用于防治卫生害虫,不得用于蔬菜、瓜果、茶叶、菌类、中草药材的生产,不得用于水生植物的病虫害防治。 |
中毒急救措施 | 中毒症状有恶心、四肢发抖、流涎、痉挛、呼吸困难等。
不慎接触皮肤或眼睛,用大量清水冲洗皮肤。误服立即携此标签将病人送医院诊治。本品由氨基甲酸酯类和有机磷农药混配而成,医生应首先判断中毒的主要原因。可注射阿托品作解毒剂,若判断为克百威中毒为主,勿用解磷定类药剂。
中毒急救咨询电话:0713-7501059。 |
储存和运输方法 | 本制剂贮运时,严防潮湿、受热和日晒,保持通风良好;不得与食品、饮料、粮食、饲料等物品同贮同运,贮放在儿童接触不到的地方并加锁。 |
备注 | 标注“限制使用”字样 |
质量保证期 | 2年 |