使用技术要求 | 本品应于作物播种时采用撒施,然后覆土。大田期可在作物行侧开沟施药,然后覆土。 |
产品性能 | 本品是针对蛴螬、小地老虎、蝼蛄、金针虫等地下害虫研制开发的杀虫剂。具有持效期较长,使用方便的特点 |
注意事项 | 1、本品对青菜安全间隔期21天,每季最多使用3次:对甘蓝安全间隔期7天,每季最多使用2次:对萝卜安全间隔期14天,每季最多使用3次。2、遇干旱天气应及时浇(灌)水,施药时不要将药粒撒在作物叶面上。3、本品对烟草敏感,慎用。瓜类作物应离根部稍远,以免伤根。4、本品不能与碱性物质混用。5、使用时要遵守《农药安全使用规定》,穿戴防护服和手套,用后用肥皂洗手,并将施药器具清洗干净。6、本品对蜜蜂、鱼类等到水生生物、家蚕有毒,施药时注意对周围蜂群的影响,蜜源附近、蜜源作物花期、蚕室及桑园、鸟类保护区禁用。远离水产养殖区施药,禁止在河塘等水体中清洗施药器具。7、建议与其它作用机制不同的杀虫剂轮换使用。 |
中毒急救措施 | 如溅入眼睛或者污及皮肤,先用大量水冲洗,再携标签就医:不慎吸入,迅速脱离现场至空气新鲜处,保持呼吸通畅:如误服中毒,应及时送医院诊治。可用清水、肥皂水或2%苏打水洗胃,解毒剂阿托品或解磷定。治疗时应注意防止迟发性神经毒性发生。 |
储存和运输方法 | 本品不能与食品、饮料、粮食、饲料等混合贮存与混运,远离儿童;应贮存在通风、干燥、避光处,远离火种、热源、严防潮湿和日晒;搬运轻放轻拿,严禁脚踏、重压。 |
备注 | 生产日期风封口处 质量保证期二年(不开封) |
质量保证期 | 2年 |