使用技术要求 | (注:(1)公顷用制剂量=亩用制剂量×15
(2)总有效成分量浓度值(毫克/千克)=( |
产品性能 | 本品为拟除虫菊酯类杀螨剂,有触杀和胃毒作用。用于防治苹果树山楂红蜘蛛。 |
注意事项 | 1、本品在苹果树上的安全间隔期为30天,每季最多使用次数为3次。2、为延缓抗药性产生,可与有机磷等其他农药轮换使用。3、对鱼、蚕、蜂高毒,施药时应避免在桑园、养蜂区施药或药液流入河塘。4、在低温条件下药效更高、残效期更长,提倡早春和秋冬施药。5、不可与碱性物质混用。6、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禁止接触本品。7、用过的容器应妥善处理,不可作他用,也不可随意丢弃。 |
中毒急救措施 | 中毒症状:属神经毒剂,接触部位皮肤感到刺痛,但无红斑,尤其在口、鼻周围。接触量大时也会引起头痛,头昏,恶心呕吐,双手颤抖,重者抽搐或惊厥、昏迷、休克。不慎吸入应将病人移至空气流通处。急救措施:1、无特殊解毒剂,可对症治疗。2、大量吞服时可洗胃。3、不能催吐。4、沾附皮肤或溅入眼睛应用大量清水冲洗至少15分钟。 |
储存和运输方法 | 本品应贮存在干燥、阴凉、通风、防雨处,远离火源或热源。置于儿童接触不到的地方,并加锁。勿与食品、饮料、饲料等其他商品同贮同运。 |
备注 | |
质量保证期 | 2年 |