使用技术要求 | 1、本品于菜青菜1-2龄幼虫盛发期施药,亩用药液50公斤,对蔬菜全株叶片正反面进行均匀喷雾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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产品性能 | 本品属有机磷杀虫剂,具有触杀、胃毒和熏蒸作用,能抑制害虫神经系统的胆碱酯酶使其致死。对咀嚼式口器和刺吸式口器害虫均有较好的防治效果,可有效防治十字花科蔬菜菜青虫。 |
注意事项 | 1、本品对十字花科蔬菜甘蓝的安全间隔期为7天,每季最多使用次数2次。
2、本品不能与碱性农药等物质混用,或前后紧接着使用。
3、避开蜜蜂、家蚕、水生生物等敏感区域和作物种类使用。
4、本品为中等毒农药,喷药时须穿戴好防护用品,避免身体直接接触药液,用药后应彻底洗净被污染的衣服和身体,禁止孕妇喷洒本剂。
5、避免在烈日、大风气候下施药。
6、使用完毕后应及时清洗药械。用过的容器应妥善处理,不可做他用,也不可随意丢弃。不可将残留药物、清洗液倒入江河、鱼塘等水域。
7、为减缓害虫的抗药性,请注意与其他不同作用机制的杀虫剂轮换使用。
8、敌敌畏对高粱、月季花、玉米、豆类、瓜类幼苗、柳树等敏感,施药时避免药液飘移到上述作物上。 |
中毒急救措施 | 中毒症状:轻度表现为头痛、头昏、恶心、呕吐、多汗、无力、胸闷、视力模糊、胃口不佳等。中度表现为除上述症状外还出现轻度呼吸困难、肌肉震颤、瞳孔缩小、精神恍惚、行走不稳、大汗、流涎、腹疼、腹泻。重者还会出现昏迷、抽搐、呼吸困难、口吐白沫、大小便失禁、惊厥,呼吸麻痹。
不慎吸入,应将病人移至空气流通处,不慎接触皮肤,应及时用流动清水冲干净,不慎洗溅入眼睛,应立即用大量流动清水冲洗至少15分钟,不慎误服,应立即携此标签送病人去医院诊治。1)用阿托品1~5毫克皮下或静脉注射(按中毒轻重而定);2)用解磷定0.4~1.2克静脉注射(按中毒轻重而定);3)误服时立即引吐、洗胃、导泻(清醒时才能引吐)。禁用:吗啡、茶硷、吩噻嗪、利血平。 |
储存和运输方法 | 本品应贮存在干燥、阴凉、通风、防雨处。未用完药剂保存于原包装内密封。不能与食物、种子、饲料等其他商品同贮同运。置于儿童接触不到的地方并加锁。 |
备注 | |
质量保证期 | 2年 |