使用技术要求 | 1.害虫发生前期或初期,叶面均匀喷雾,间隔5-7天,连续施药2次。
2.本品在菜豆上使用的安全间隔 |
产品性能 | 本品为沙蚕毒素类似物与大环内酯双糖类化合物复配杀虫剂,既为乙酰胆碱竞争性抑制物,又作用于害虫的神经生理活动。对害虫具有触杀、胃毒及熏蒸作用,渗透性较强且可内吸传导,对害虫的成虫、幼虫及卵有较强的杀灭作用。 |
注意事项 | 1.不能与强酸、强碱物质混用。2.本品对鱼、家蚕、蜜蜂有毒,养蚕、养蜂地区及蜜源作物上慎用,使用时不得污染水源。3.施药时注意个人防护,施药后及时进行个人清洗。4.避免孕妇及哺乳期妇女接触。5.用过的容器不可做他用,也不可随意丢弃。 |
中毒急救措施 | 急性中毒多因误食引起,约半小时到数小时可发病,轻度中毒:全身不适,头痛、头昏、无力、视力模糊、呕吐、出汗、流涎、嗜睡等,有时有肌肉 震颤,偶有腹泻。中度中毒:除上述症状外剧烈呕吐、腹痛、烦燥不安、抽 搐、呼吸困难等。重度中毒:癫痫样抽搐。急性中毒多在12小时内发病,误 服者立即发病。
急救治疗:[1]用阿托品1~5mg皮下或静脉注射(按中毒轻重而定);[2]用解磷定0.4-1.2g 静脉注射(按中毒轻重而定);[3]禁用吗啡、茶硷、吩噻嗪、利血平。[4]大量吞服时可洗胃。立即引吐并给患者服用吐根糖浆或麻黄素,但勿给迷患者催吐或灌任何东西。抢救时避免给患者使用增强γ-氨基丁酸活性的药物,如巴比妥、丙戊酸等。【5】不慎接触皮肤或溅入眼睛,立即用大量清水冲洗至少15分钟。 |
储存和运输方法 | 1、本品应贮存在干燥、阴凉、通风、防雨处,远离火源或热源。2、置于儿童触及不到之处,并加锁。3、勿与食品、饮料、饲料等其他商品同贮同运。 |
备注 | |
质量保证期 | 2年 |