使用技术要求 | 1、本品应于菜青虫幼虫1-3龄发生高峰期用药,喷雾时要均匀周到,每7-10天左右施药一次,可连续用药 |
产品性能 | 本品为菊酯类杀虫剂,对害虫具有触杀和胃毒作用,药效试验证明,本品速效性较好,药效迅速,对甘蓝菜青虫有较好的防治效果。 |
注意事项 | 1、本品在十字花科蔬菜叶菜上的安全间隔期为5天,每季最多使用次数为3次。勿在安全间隔期内进行采收。
2、本品不可与呈碱性的农药等物质混合使用。
3、本品对蜜蜂、鱼类等水生生物、家蚕有毒,施药期间应避免对周围蜂群的影响、蜜源作物花期、蚕室和桑园附近禁用。远离水产养殖区施药,禁止在河塘等水体中清洗施药器具。
4、施药时应注意安全防护,配戴防护面罩,戴防毒口罩,穿操作服、防护胶靴、胶手套等防护用品,工作中不准吸烟、饮水进食,不要用手直接擦拭面部,并上风处配药喷药,大风天及高温天不准施药.
5、剩余药液要妥善保管,施药后要洗澡更衣并将器械清洗干净,不要污染水源及其它非目标区域,用过的容器应妥善处理,不可做他用,也不可随意丢弃。
6、建议与其他作用机制不同的杀虫剂轮换使用。 |
中毒急救措施 | 中毒症状:属神经毒剂,皮肤接触感到刺痛,量大时会引起头痛、恶心、休克等。
急救:不慎吸入,应将病人移至空气清新处并就医。不慎接触皮肤或溅入眼晴,应立即脱除污染衣服后,再用大量清水冲洗后就医。如大量吞服时可洗胃,不能催吐。本品无特殊解毒剂,就医后对症治疗。 |
储存和运输方法 | *本品应贮存在干燥、阴凉、通风、防雨处,远离火源或水源与居民区、热源。置于儿童接触不到之处,并加锁。避免孕妇及哺乳期妇女接触。垛码高度不超过两米,且有防渗潮垫,不应与食品、饮料、粮食、种子、饲料等其他商品及其它易燃、易爆品同贮同运. |
备注 | |
质量保证期 | 2年 |