使用技术要求 | 1、防治棉花、甘蓝、小麦蚜虫应在幼虫发生盛期施药,如蚜虫发生较重,可于第一次施药后7天再施药一次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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产品性能 | 本品是菊酯类和有机磷类复配的杀虫剂,具有较好的触杀和胃毒作用,广泛用于棉花、甘蓝、小麦作物蚜虫、菜青虫的防治。 |
注意事项 | 1、本品安全间隔期和每季最多使用次数:棉花7天3次,甘蓝14天2次,小麦10天3次。
2、本剂不能与碱性农药混配使用(波尔多液、石硫合剂)。
3、氰戊菊酯禁止在茶树上使用,对黄瓜、菜豆、甜菜敏感,使用时应注意药液漂移,避免产生药害。
4、建议与其它作用机制不同的杀虫剂轮换使用。
5、本剂对蜜蜂、鱼类等水生生物、家蚕有毒,施药期间应避免对周围蜂群的影响、蜜源作物花期、蚕室和桑园、茶园附近禁用。远离水产养殖区施药,禁止在河塘等水源中清洗施药器具。
6、使用本品时应穿戴防护服和手套,避免吸入药液。施药期间不可吃东西和饮水。施药后应及时洗手和洗脸。
7、用过的包装或容器应妥善保管,不可做他用,也不可随地丢弃。 |
中毒急救措施 | 1、中毒症状表现为抽搐、痉挛、恶心、呕吐等。
2、不慎吸入,应将病人移至空气流通处。不慎接触皮肤或溅入眼睛,应用大量清水冲洗。误服则应立即携此标签将病人送医院诊治。医生判断中毒原因,如判断辛硫磷中毒为主,可以使用阿托品和解磷定。洗胃时,应注意保护气管和食管。禁用吗啡,茶硷,吩噻嗪,利血平。 |
储存和运输方法 | 贮存于阴凉、通风处。远离火源或热源。应贮存在儿童触及不到的地方并加锁。不能与食品、饮料、饲料、种子等混合贮存或运输。 |
备注 | 标注“限制使用”字样 |
质量保证期 | 2年 |