使用技术要求 | 1.本品主要用于防治柑橘树蚜虫,于蚜虫发生期将本品稀释5000-10000倍,兑水喷雾,持效期20天 |
产品性能 | 本品是一种低毒吡啶类杀虫剂,具有触杀、胃毒作用,其杀虫机理与其他类型杀虫剂完全不同,对顽固性蚜虫防效较好。
本品具有强渗透作用,在茂密作物叶片上施药,能快速清除叶子背面和隐蔽处的害虫。
本品通过表皮组织吸收后迅速传导,发挥药效,杀灭害虫。 |
注意事项 | 1.本品不可与碱性农药等物质混用。
2.本品对家蚕、鱼有毒,切勿喷洒在桑叶上,避免污染水源,水产养殖区、桑园、蚕室附近用。
3.施药时穿戴护用具,避免药液接触眼睛、皮肤或经口鼻吸入,施药后立清洗全身,更换衣物。
4.施药后注意清洗施药器械,禁止在河塘等水体中清洗施药器具。
5.安全间隔期:30天,每季最多使用2次。
6.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禁止接触本品。
7.用过的容器应妥善处理,不可做他用,也不可随意丢弃。 |
中毒急救措施 | 本品对对皮肤和眼睛有刺激性。误吸:将病人移至空气流通处;误触:用肥皂水清洗沾染皮肤。误入眼睛:及时用清水冲洗10-15分钟,严重时及时送医院治疗。误服:催吐,并携此标签去医院对症治疗。 |
储存和运输方法 | 原包装保存于阴凉、干燥、通风及儿童接触不到的地方,并加锁保存。远离火源,勿与食品、饮料、饲料等其他商品同贮同运。 |
备注 | |
质量保证期 | 2年 |