使用技术要求 | 于螟虫一龄幼虫,纹枯病发生前期用药。每亩用本制剂225-250克兑水50-60公斤喷雾,在使用时喷洒 |
产品性能 | 本品为杀虫杀菌剂,可有效防治水稻纹枯病、水稻螟虫。 |
注意事项 | 1.产品在水稻作物上使用的安全间隔期为15天,每个作物周期的最多使用次数为2次。
2.本品如发现有结晶析出,用时摇均、不会影响其药效。
3.本品对蚕有毒,避免污染桑树,在蚕区使用必须十分谨慎。
4.施药时应保持稻田水深3-6厘米。
5.使用本品时应穿戴防护服和手套,避免吸入药液。施药期间不可吃东西和饮水。施药后应及时洗手和洗脸。6.本品不得与碱性物质混用。 |
中毒急救措施 | 通过食道等引起中毒,症状为头痛、头晕、乏力、恶心、呕吐、腹痛流涎、多汗、瞳孔缩小,与有机磷农药中毒症状相似。对眼睛、皮肤有刺激作用,不慎溅入眼睛或接触皮肤立即用大量清水冲洗至少15分钟,如吸入即转移到空气清新流通处,如误服送医院对症处理。 |
储存和运输方法 | 本品应贮存在干燥、阴凉、通风、防雨处,远离火源或热源。置于儿童触及不到之处,并加锁。勿与食品、饮料、饲料等其他商品同贮同运。贮运时,严防潮湿和日晒。用过的容器应妥善处理,不可做他用,也不可随意丢弃。 |
备注 | |
质量保证期 | 2年 |