使用技术要求 | 1.本品应于二化螟卵孵盛期或低龄幼虫盛发期施药,注意均匀喷雾。
2. 本品对高粱、黄瓜、菜豆、甜菜 |
产品性能 | 本产品为有机磷类复配杀虫剂,具有触杀、胃毒作用和一定的杀卵作用,渗透性较强。主要用于水稻二化螟的防治。 |
注意事项 | 1. 最后一次施药至作物收获时允许间隔天数为30天,每季最多使用2次。
2. 为减缓害虫的抗药性,请注意与其他不同作用机制的杀虫剂轮换使用。
3. 避开蜜蜂、家蚕、水生生物等敏感区域和作物种类使用。
4. 本品不能与碱性农药等物质混用,或前后紧接着使用。
5. 使用本品时应穿戴好防护用品,不饮食,不抽烟。避免与皮肤、眼睛直接接触,预防由口、鼻吸入。施药后应彻底洗净被污染的衣服和身体。禁止孕妇及哺乳期妇女喷洒本剂。
6. 使用完毕后应及时清洗药械。用过的容器应妥善处理,不可做他用,也不可随意丢弃。不可将残留药物、清洗液倒入江河、鱼塘等水域。
7. 可与其它不同作用机制的杀虫剂轮换使用,以延缓抗药性的发生。 |
中毒急救措施 | 中毒症状表现为流涎、眼球充血凸出、小便失禁等,吞噬或吸入均有毒,也可以通过皮肤渗入,使用时应戴保护手套。
不慎吸入,应将病人移至空气流通处。不慎接触皮肤或溅入眼睛,应用大量清水冲洗至少15分钟。误服携此标签将病人送医院诊治,在医生指导下使用阿托品解毒,禁用吗啡、茶硷、吩噻嗪和利血平。 |
储存和运输方法 | 本品应贮存在干燥、阴凉、通风、防雨处,远离火源或热源。置于儿童触及不到之处,并加锁。勿与食品、饮料、饲料等其他商品同贮同运。 |
备注 | 标注“限制使用”字样 |
质量保证期 | 2年 |