使用技术要求 | 1.本品适用于虫害发生初、中期施药,注意喷雾均匀。
2.大风天或降雨1小时前,请勿施药。
3.早 |
产品性能 | 1.本品为拟除虫菊酯类杀虫剂,具有触杀、胃毒作用,无内吸、熏蒸作用。杀虫作用较迅速。
2.在土壤中不移动,正常使用条件下,对环境较为安全,残留期较长。适用于茶树等作物上防治叶蝉等害虫。 |
注意事项 | 1.该产品在茶树上使用的安全间隔期为7天,每季最多使用次数为1次。
2.不能与碱性物质混用,以免发生分解。
3.本品对蜜蜂、鱼类、水生生物、家蚕有毒,施药期间应避免对周围蜂群的影响、蜜源作物花期、蚕室和桑园附近禁用。远离水产养殖区施药,禁止在河塘等水体中清洗施药器具。
4.用过的容器应妥善处理,不可做他用,也不可随意丢弃。
5.使用本品时应穿戴防护服、口罩和手套,避免吸入药液。施药期间不可吃东西和饮水。施药后应及时洗手和洗脸。
6.建议与其他作用机制不同的杀虫剂轮换使用。
7.避免孕妇及哺乳期妇女接触。 |
中毒急救措施 | 中毒症状:属神经毒剂,接触部位皮肤感到刺痛,但无红斑,尤其在口、鼻周围。接触量大时也会引起头痛,头昏,恶心呕吐,双手颤抖, 重者抽搐或惊厥、昏迷、休克。
急救治疗:无特殊解毒剂,可对症治疗。大量吞服时可洗胃。不能催吐。不慎皮肤接触或溅入眼睛,立即用肥皂及清水冲洗至少15分钟,严重者及时就医。 |
储存和运输方法 | 1.本品应贮存在干燥、阴凉、通风、防雨处,远离火源或热源。
2.置于儿童触及不到之处,并加锁。
3.勿与食品、饮料、饲料、种子、粮食等其他商品同贮同运。 |
备注 | |
质量保证期 | 2年 |