使用技术要求 | 于水稻飞虱卵孵盛期或低龄若虫发生期,一般在水稻分蘖期和抽穗期,进行叶面喷雾,宜傍晚施药。喷施应注意均 |
产品性能 | 本品是氨基甲酸酯类杀虫剂,具有触杀作用,兼具一定的胃毒、熏蒸和杀卵作用。主要是通过抑制昆虫体内的乙酰胆碱酯酶的活性,使害虫中毒死亡。用于防治水稻飞虱。 |
注意事项 | 1、在水稻上使用的前后十天,要避免使用除草剂敌稗。
2、不能与碱性农药等物质混用。
3、本品低毒,但避免皮肤和眼睛接触药液,施药后应立即用肥皂水清洗可能被污染的部位。
4、施药后要立明标志,以免人、畜进入。
5、孕妇和哺乳期妇女不应接触此药。
6、本品对蜜蜂、鱼类等水生生物、家蚕有毒,施药期间应避免对周围蜂群的影响,开花植物花期、蚕室和桑园附近禁用。远离水产养殖区施药,禁止在河塘等水体中清洗施药器具。
7、建议与其它作用机制不同的杀虫剂轮换使用。 |
中毒急救措施 | 1、急性中毒常表现为头昏、头痛、呕吐,严重者出现血压下降、意识不清,皮肤出现接触性皮炎,胸闷、呼吸困难等。中毒症状出现快。
2、用肥皂水清洗被污染的皮肤,如药液溅入眼中,用大量清水或食盐水冲洗15分钟以上。
3、吸入立即移离现场到空气新鲜处。
4、用阿托品0.5-2mg口服或肌肉注射,重者加用肾上素。
5、禁用解磷定,氯磷定,双复磷,吗啡。 |
储存和运输方法 | 1、密封保存于常温、通风、阴凉安全处。
2、不要让儿童、无关人员接触,贮存处需加锁。
3、不要与食品、饲料等同贮同运,勿让家畜等动物接触。 |
备注 | |
质量保证期 | 2年 |