| 使用技术要求 | 1、在蚜虫发生为害高峰期施药防治,每亩按登记剂量对水40-60公斤均匀透彻喷雾,虫害严重时,可连续使 |
| 产品性能 | 本品为拟除虫菊酯杀虫剂,具有触杀和胃毒作用,具有较高活性,药效较迅速,喷洒后耐雨水冲刷等优点。主要用于防治十字花科蔬菜蚜虫。 |
| 注意事项 | 1、本品在十字花科蔬菜每季作物最多使用3次,安全间隔期7天。
2、本品不能与碱性物质混用,以免降低药效。
3、本品对蜜蜂、鱼类等水生生物、家蚕有毒,施药期间应避免对周围蜂群的影响、蜜源作物花期、蚕室和桑园附近禁用。远离水产养殖区施药,禁止在河塘等水体中清洗施药器具。
4、施药时要穿戴防护用具、手套、面罩,避免使药液溅到眼睛和皮肤上,避免口鼻吸入,施药后用肥皂洗手、洗脸。
5、农药废旧容器,玻璃的要打碎深埋;塑料的要穿透,在焚烧炉中焚烧。
6、清洗器械水不要倒入水道、池塘、河流。
7、建议与其它作用机制不同的杀虫剂轮换使用,以减缓抗性发展。 |
| 中毒急救措施 | 1、中毒症状:属神经毒剂,接触部位皮肤感到刺痛,尤其在口、鼻周围,但无红斑。很少引起全身性中毒。接触量大时会引起头痛、头昏、恶心、呕吐、双手颤抖,全身抽搐或惊厥、昏迷、休克。
2、急救治疗:[1]无特殊解毒剂,可对症治疗。[2]大量吞服时可洗胃。[3]不能催吐。 |
| 储存和运输方法 | 1、本品应贮存于阴凉、干燥、通风的库房中,并放于儿童触及不到的地方,加锁保管。
2、贮运时严防潮湿和日晒,远离火源,不得与食物、种子、饲料、粮食、饮料等同贮同运。 |
| 备注 | |
| 质量保证期 | 2年 |