使用技术要求 | 1. 在矢尖蚧的若虫期使用1次或对雌蚧使用一次,注意均匀喷雾。
2. 在园中喷药浓度不可太高,否则 |
产品性能 | 本品为有机磷杀虫剂,具有触杀和胃毒作用,无内吸性,不易挥发。用于防治柑橘树矢尖蚧。 |
注意事项 | 1. 本品在柑橘上使用的安全间隔期20天,每季作物最多使用次数为1-2次。
2. 不能与碱性物质混用(如波尔多液、石硫 合剂)。
3. 配药时,配药人员要戴胶皮手套,必须用量具按照规定的剂量取药液,不得增加用量。严禁用手接触药液。施药人员应配戴手套、口罩、操作服、鞋及眼罩等防护用品,勿使药液溅入眼睛、皮肤上,施药后用肥皂洗手、洗脸。 建议与不同作用机制药剂轮换使用以延缓抗性产生。
4. 对鱼、蜜蜂、鸟类有毒,禁止在河流、池塘、养蜂场附近使用,切勿喷洒在桑树上,植物花期禁用。施药结束后,要及时将喷雾器清洗干净,连同剩余药剂一起放仓库保管,用剩农药应原包装存放。清洗药械的污水应选择安全地点妥善处理,不准随地泼洒,防止污染饮用水源和养鱼池塘。
5.孕妇及哺乳期妇女应避免接触本产品。
6.建议与不同作用机制药剂轮换使用,延缓抗性产生。 |
中毒急救措施 | 1. 急性中毒多在12小时内发病,口服立即发病。轻度:头痛、头昏、恶心、呕吐、多汗、无力、胸闷、视力模糊、胃口不佳等症状。
2.若接触皮肤或溅入眼睛,用大量清水冲洗至少15分钟。不慎吸入,应迅速脱离现场至空气新鲜处。保持呼吸道通畅。
3.[1]用阿托品1~5mg皮下或静脉注射(按中毒轻重而定);
[2]用解磷定0.4-1.2g静 脉注射(按中毒轻重而定);
[3]禁用吗啡、茶硷、吩噻嗪、利血平。
[4]误服立 即引吐、洗胃、导泻(清醒时才能引吐)。 |
储存和运输方法 | 1. 本品应贮存在干燥、阴凉、通风、防雨处,远离火源或热源。
2.置于儿童触及不到之处,并加锁。勿与食品、饮料、饲料等其他商品同贮同运。
3.用过的容器应妥善处理,不可做他用,也不可随意丢弃。 |
备注 | |
质量保证期 | 2年 |