使用技术要求 | 本品于水稻苗后至一叶一心期时,按每平米制剂用药量1.5~2.5克对水3.0千克浇淋苗床(当浇洒旱育苗 |
产品性能 | 本品由具有保护性和治疗性特点的杀菌剂组成的二元复配制剂,主要用于预防和治疗水稻苗期立枯病,具有一定的壮秧作用。 |
注意事项 | 1.施药器械洗净后才能喷酒其他作物。
2.施药时应注意劳动保护(应穿戴手套、口罩、防护服、眼镜等),施药期间不得饮食、吸烟,施药后及时清洗衣物、洗手、洗脸。
3.本品对蜜蜂、鱼类等水生动物、家蚕有毒,蜂巢、蚕室和桑园附近禁用,远离水产养殖区作业,禁止在河塘等水体中清洗施药器具。
4.不能与铜、汞剂及碱性农药混用或前后紧接使用。
5.本品兑水稀释要均匀,用量要准确。 |
中毒急救措施 | 中毒症状:恶心、呕吐、腹痛、腹泻,重者头痛、头晕,心律、呼吸加快,血压下降,抽搐、循环衰竭,呼吸麻痹而死。误食者应迅速催吐、洗胃、导泻,可服活性炭催吐,尚无特效解毒剂,对症治疗。忌油类食物,禁酒。 |
储存和运输方法 | 本品应贮存在干燥、阴凉、通风、防雨处,远离火源或热源。用过的包装物应妥善处理,不可做他用,也不可随意丢弃。本品务必置于儿童触及不到之处,并加锁。勿与食品、饮料、饲料等其他商品同贮同运。 |
备注 | |
质量保证期 | 2年 |