使用技术要求 | 1.本品在棉花上使用的安全间隔期为30天,棉花最多使用次数为2次。
2.本品应于棉花蚜虫盛发期施药 |
产品性能 | 本品是 一种具有胃毒、内吸作用的氨基甲酸酯杀虫剂。持效期较长,能有效的防治棉花蚜虫。 |
注意事项 | 1、本品禁止在蔬菜、瓜果、茶叶、菌类和中草药材作物上使用。
2、本品是氨基甲酸酯类农药制剂,建议与其它作用机制不同的杀虫剂轮换使用。
3、本品不可与碱性农药等物质混合使用。
4、使用本品时应配戴防护服和手套,避免吸入药液。施药期间不可吃东西和饮水,施药后应及时洗手和洗脸。
5、本品对蜜蜂、鱼类等水生生物、家蚕有毒,施药期间应避免对周围蜂群的影响、蜜源作物花期、蚕室和桑园附近禁用。远离水产养殖区施药,禁止在河塘等水体中清洗施药器具。 |
中毒急救措施 | 1.中毒症状为头晕、乏力、呕吐、视力模糊等,严重者出现意识不清、呼吸困难等症状。
2.如不慎中毒,可用阿托品0.5-2mg口服或肌肉注射,重者加上肾上素.禁用解磷定、氯磷定、双复磷和吗啡。并立即送医院对症治疗。 |
储存和运输方法 | 本品应贮存在干燥、阴凉、通风、防雨处,远离火源或热源。置于儿童
触及不到之处,并加锁。勿与食品、饮料、饲料等其他商品同贮同运。
用过的容器应妥善处理,不可做他用,也不可随意丢弃。 |
备注 | 标注“限制使用”字样 |
质量保证期 | 2年 |