使用技术要求 | 1、登记作物为棉花,防治对象棉铃虫、蚜虫,制剂用药量50-60克/亩,使用方法喷雾。
2、在棉花蚜 |
产品性能 | 本品由氰戊菊酯和氧乐果原药复配而成的杀虫剂。具有触杀、胃毒的作用,对防治棉花棉铃虫和蚜虫有较好的效果。 |
注意事项 | 1、本品每季作物最多使用2次,安全间隔期7天。
2、不能与碱性农药混用,施药要均匀周到。在害虫、害螨并发的作物上,应配合使用杀螨剂。
3、蚜虫和棉铃虫等害虫对此药易产生抗性,使用时尽量与其它不同作用机制的杀虫剂轮换使用。
4、本品对蜜蜂、鱼类等水生生物、家蚕有毒,施药期间应避免对周围蜂群的影响、蜜源作物花期、蚕室和桑园附近禁用。远离水产养殖区施药,禁止在河塘等水体中清洗施药器具。
5、使用本品时应穿戴防护服和手套,避免吸入药液。施药期间不可吃东西和饮水。施药后应及时洗手和洗脸。 |
中毒急救措施 | 中毒症状:为头痛、头昏、恶心、呕吐、多汗、无力、胸闷、视力模糊、胃口不佳等。
不慎吸入:应将病人移至空气流通处。不慎接触皮肤或溅入眼睛,应用大量清水冲洗至少15分钟。
误服则应立即携此标签将病人送医院诊治。可用阿托品1~5mg皮下或静脉注射(按中毒轻重而定),或用解磷定0.4-1.2g静脉注射(按中毒轻重而定)禁用吗啡、茶硷、吩噻嗪、利血平。也可洗胃,但不能催吐。 |
储存和运输方法 | 本品应贮存在干燥、阴凉、通风、防雨处,远离火源或热源。置于儿童触及不到之处,并加锁。勿与食品、饮料、饲料等其他商品同贮同运。用过的容器应妥善处理,不可作他用,也不可随意丢弃。 |
备注 | |
质量保证期 | 2年 |