使用技术要求 | 1、本品在萝卜、甘蓝上的安全间隔期均为5天,每季作物最多使用3次。2、于十字花科蔬菜菜青虫发生初期或 |
产品性能 | 本品为胆碱酯酶抑制剂。对咀嚼式和刺吸式口器害虫防效好,对同翅目、鳞翅目昆虫有较好击倒力。施药后易分解,残效期短,适于防治十字花科蔬菜菜青虫。 |
注意事项 | 1.施药时应穿戴防护用具,防止药液经口鼻吸入。施药期间不可吃东西和饮水等,施药后应及时洗手、脸及身体被污染部分。2.建议与其他作用机制不同的杀虫剂交替使用,以延缓抗性产生。3.本品不得与碱性农药等物质混用,以免降低药效。4.本品对蜜蜂、家蚕有毒,花期蜜源作物周围禁用,施药期间应密切注意对周围蜂群的影响,蚕室及桑园附近禁用;对鱼类等水生生物有毒,远离水产养殖区施药,禁止在河塘等水域内清洗施药器具。用过的容器应妥善处理,不可做他用,也不可随意丢弃。5.避免孕妇及哺乳期妇女接触本品。6.对高粱、月季花易产生药害,不宜使用。对玉米、豆类、瓜类幼苗及柳树也较敏感,应避免药液飘逸到上述作物上。 |
中毒急救措施 | 中毒症状:轻度中毒:头痛、头昏、恶心、呕吐、多汗等。全血胆碱酯酶活力一般降至正常值的70%以下。中度中毒:除上述症状外还出现轻度呼吸困难、肌肉震颤 、瞳孔缩小、行走不稳、流涎。重者还会出现昏迷、抽搐、呼吸困难、口吐白沫、大小便失禁、惊厥、呼吸麻痹。急救措施:不慎吸入,立即将吸入者转移到空气新鲜及安静处,病情严重者请医生对症治疗。皮肤污染或药液溅入眼睛,立即用大量清水冲洗至少15分钟;误服中毒,立即携本标签送医院,解毒可用阿托品或解磷定;禁用吗啡、茶硷、吩噻嗪、利血平。可洗胃、引吐、导泻(清醒时才能引吐),洗胃应注意保护气管和食管。 |
储存和运输方法 | 1.本品应贮存在干燥、阴凉、通风、防雨处,远离火源或热源。 2.装卸、运输时严防潮湿和日晒。 3.置于儿童触及不到之处,并加锁。勿与食品、饮料、粮食、饲料等其他物品同贮同运。 |
备注 | |
质量保证期 | 2年 |