使用技术要求 | 1、害虫发生初期施药,施药必须均匀,保证叶片正反面均喷上药液。2.大风天或预计1小时内有雨,请勿施药 |
产品性能 | 本品杀虫机理互补,兼具触杀和胃毒双重作用。可防治十字花科蔬菜小菜蛾和火龙果果实蝇 。 |
注意事项 | 1、本品对鱼高毒,应避免污染水源和池塘等;对蜜蜂有毒,不要在蜂园及开花期施用;对家蚕有毒,避免在桑园及蚕室周围使用。远离水产养殖区施药,禁止在河塘等水体中清洗施药器具。
2、严格遵守农药安全使用操作规程,避免孕妇及哺乳期妇女接触。 3、本品不能与碱性物质混用。
4、施药器具用后立即清洗,未用完的药剂,应保存在完整瓶内,盖紧瓶盖,妥善保存。用过包装应妥善处理,不可做他用,也不可随意丢弃。
5、使用过程中应穿戴防护服、手套。口罩等,用药后及时换衣,清洗。 6、建议与其他作用机制不同的杀虫剂轮换使用。 |
中毒急救措施 | 拟除虫菊酯农药属神经毒剂,接触部位皮肤感到刺痛。接触量大时会引起头痛、头昏、恶心、呕吐、行动失调,肌肉颤抖,全身抽搐或惊厥、昏迷、休克。不慎吸入,应将病人移至空气流通处。不慎接触皮肤或溅入眼睛,应用大量清水冲洗至少15分钟。误服立即携此标签就医。本品为复配制剂,应先判断以哪种农药中毒为主,如以菊酯农药中毒为主,对症治疗,不可催吐,如以阿维菌素中毒为主,避免给患者使用增强γ-氨基丁酸活性的药物。 |
储存和运输方法 | 本品应贮存在干燥、阴凉、通风、防雨处,远离火源或热源。置于儿童、无关人员及动物接触不到的地方,并加锁保存。勿与食品、饮料、饲料和粮食等其他商品同贮同运。 |
备注 | |
质量保证期 | 2年 |