使用技术要求 | 1、本品应在水稻飞虱卵孵高峰至1-2龄若虫期喷雾使用效果最佳。
2、大风天或预计1小时内降雨,请勿 |
产品性能 | 本品属氨基甲酸酯类杀虫剂,具有触杀作用和一定的胃毒、熏蒸、杀卵作用。对水稻飞虱有良好的防治效果。 |
注意事项 | 1、不能与碱性农药等物质混用。
2、在水稻上使用的前后十天,要避免使用除草剂敌稗。
3、本品对鱼类等水生生物、家蚕有毒,施药期间应避免对周围蜂群的影响、蚕室和桑园附近禁用。远离水产养殖区施药,禁止在河塘等水体中清洗施药器具。
4、使用本品时应穿戴防护服和手套,避免吸入药液。施药期间不可吃东西和饮水,施药后应及时洗手和洗脸。
5、本品每季作物最多使用4次,安全间隔期21天。
6、建议与其他作用机制不同的杀虫剂轮换使用。7、用过的容器应妥善处理,不可做他用,也不可随意丢弃。8、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禁止接触本品。 |
中毒急救措施 | 中毒症状:头昏、头痛、乏力、面色苍白、呕吐、多汗、流涎、瞳孔缩小、视力模糊。严重者出现血压下降、意识不清,皮肤出现接触性皮炎如风疹,局部红肿痛痒,眼结膜充血、流泪、胸闷、呼吸困难等。中毒症状出现快,一般几分钟至1小时即表现出来。如不慎吸入、应将病人移至空气流通处。不慎接触皮肤或溅入眼睛,应用大量清水冲洗至少15分钟。如误服则应立即携此标签将病人送医院诊治。可以用阿托品0.5-2mg口服或肌肉注射,重者加用肾上素。禁用解磷定、氯磷定、双复磷、吗啡。 |
储存和运输方法 | 本品应贮存在干燥、阴凉、通风、防雨处、远离火源或热源。置于儿童触及不到之处,并加锁。勿与食品、饮料、饲料等其他商品同贮同运。 |
备注 | |
质量保证期 | 2年 |