使用技术要求 | 1、本品于害虫低龄幼虫发生盛期开始用药。注意喷雾均匀,视虫害发生情况,每10天左右施药一次,可连续用 |
产品性能 | 本品具有触杀和胃毒作用,能有效防治棉花棉铃虫。 |
注意事项 | 1、不能与呈碱性的农药等物质混用。 2、本品对蜜蜂、鱼类等水生生物、家蚕有毒,施药期间应避免对周围蜂群的影响,开花植物花期、蚕室和桑园附近禁用。远离水产养殖区施药,禁止在河塘等水体中清洗施药器具。 3、每季作物最多使用次数3次,安全间隔期为28天。 4、使用本品时应穿戴防护服和手套,避免吸入药液。施药期间不可吃东西和饮水。施药后应及时洗手和洗脸。 5、避免孕妇及哺乳期妇女接触。 6、用过的容器应妥善处理,不可做他用,也不可随意丢弃。 |
中毒急救措施 | 1、用药时如果感觉不适,立即停止工作,采取急救措施,并携此标签送医就诊。 2、皮肤接触:立即脱掉被污染的衣物,用肥皂和大量清水彻底清洗受污染的皮肤。 3、眼镜溅药:立即将眼睑翻开,用清水冲洗15分钟,再请医生诊治。 4、发生吸入:立即将吸入者转移到空气新鲜处,请医生诊治。 5、误服:用阿托品0.5-2mg口服或肌肉注射,重者加用肾上腺素。禁用解磷定,氯磷定,双复磷,吗啡,并送医院救治。 |
储存和运输方法 | 1、贮存在通风、干燥、阴凉处。 2、远离儿童、火源,并加锁保存。 3、不能与食品、饲料、粮食、饮料等同贮同运。 |
备注 | 标注“限制使用”字样 |
质量保证期 | 2年 |