使用技术要求 | 1.本品于菜青虫幼虫2-3龄期施药,视害虫发生情况,每隔7天左右喷一次,可用药2次。应均匀喷雾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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产品性能 | 本品具有触杀和胃毒作用,活性较高,持效期较长,按推荐剂量使用,对防治十字花科蔬菜菜青虫具有较好的效果。 |
注意事项 | 1.本品在十字花科蔬菜油菜、甘蓝上使用的安全间隔期为14天,每季最多使用2次,在萝卜上使用的安全间隔期为7天,每季最多使用3次。
2.建议与其他作用机制不同的杀虫剂轮换使用,以延缓抗性产生。3.本品对蜜蜂、鱼类等水生生物、家蚕有毒,施药期间应避免对周围蜂群的影响、开花植物花期、蚕室和桑园附近禁用。远离水产养殖区施药,禁止在河塘等水体中清洗施药器具。避免药液污染水源。
4.本品不可与呈碱性的农药等物质混合使用。
5.使用本品时应穿戴防护服和手套,避免吸入药液。施药期间不可吃东西和饮水。施药后应及时洗手和洗脸。
6.孕妇及哺乳期妇女避免接触。
7.用过的容器应妥善处理,不可做他用,也不可随意丢弃。 |
中毒急救措施 | 1.中毒症状为:头痛、头昏、恶心、呕吐、瞳孔缩小、腹痛、腹泻、痉挛、昏迷等。
2.不慎吸入,应将病人移至空气流通处。不慎溅入眼睛,用大量清水冲洗至少15分钟。若接触皮肤用肥皂水或清水洗净。误服则应立即携此标签将病人送医院对症治疗,可用阿托品、解磷定解毒,禁用吗啡、茶硷、吩噻嗪、利血平。 |
储存和运输方法 | 本品应贮存在干燥、阴凉、通风、防雨处,远离火源或热源。远离儿童,并加锁。勿与食品、饮料、粮食、饲料等其他物品同贮同运。 |
备注 | |
质量保证期 | 2年 |