使用技术要求 | 1.本品应于初龄幼虫盛发期施药,注意喷雾均匀,视虫害发生情况,每10天左右施药一次,可连续用药2次。 |
产品性能 | 本品是低毒有机磷杀虫剂,以触杀和胃毒为主,无内吸作用,速效性较好、杀虫力较强、对鳞翅目及咀嚼式口器害虫有效。主要用于防治棉花作物上的棉铃虫。 |
注意事项 | 1.本产品在棉花作物上使用的安全间隔期为21天,每个作物周期最多使用次数为2次。
2. 对蜜蜂、家蚕有毒,禁止在蜜源作物开花期、桑园和蚕室附近施用。
3. 对玉米、苹果、高粱、豆类、黄瓜和甜菜等敏感,使用时避免漂移到上述作物上。
4.药剂稀释液不宜放置过久,应现配现用。不能与碱性药剂等物质混用。
5. 对蚜虫的天敌七星瓢虫的卵、幼虫和成虫均有强烈的杀伤作用,用药时应注意保护天敌。
6.使用本品时应穿戴防护服和手套,避免吸入药液。施药期间不可吃东西和饮水。施药后应及时洗手和洗脸。
7.远离水产养殖区施药,禁止在河塘等水体中清洗施药器具。
8.建议与其他作用机制不同的杀虫剂轮换使用。
9.用过的容器应妥善处理,不可做他用,也不随意丢弃。 |
中毒急救措施 | 中毒症状表现:急性中毒多在12小时内发病,口服立即发病。轻度:头痛、头昏、恶心、呕吐、多汗、无力、胸闷、视力模糊、胃口不佳等,全血胆碱酯酶活力一般降至正常值的70-50%。中度:除上述症状外还出现轻度呼吸困难、肌肉震颤 、瞳孔缩小、精神恍惚、行走不稳、大汗、流涎、腹疼、腹泻。重者还会出现昏迷、抽搐、呼吸困难、口吐白沫、大小便失禁,惊厥,呼吸麻痹。
急救措施:[1]用阿托品1~5mg皮下或静脉注射(按中毒轻重而定);
[2]用解磷定0.4-1.2g 静脉注射(按中毒轻重而定);
[3]禁用吗啡、茶硷、吩噻嗪、利血平;
[4]误服立即引吐、洗胃、导泻(清醒时才能引吐)。 |
储存和运输方法 | 本品应贮存在干燥、阴凉、通风、防雨处,远离火源或热源。置于儿童触及不到之处,并加锁。勿与食品、饮料、饲料等其他商品同贮同运。 |
备注 | |
质量保证期 | 2年 |